天津高考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公布
天津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为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具体安排在每学年末,实行全科开考。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一次。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考试机会,与该科目下一次合格性考试同时进行。
等级性考试限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参加,考试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末举行。每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学生只能报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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