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高考仍保留6项加分 政策不变
2016年梁宁高考加分政策将延续2015年的加分方案,仍保留6项加分。辽宁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辽宁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工作的实施方案》从2015年高考正式实施,今年的高考招生录取仍按此方案执行。
2016年符合辽宁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有6类,详细如下:
1、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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